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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遺眷如何申請喪葬及殮葬補助|各類喪葬補助及給付系列4

軍人眷屬如配偶、父母、子女死亡者,得請領喪葬補助,現役期間亡故官士兵之遺眷,可申請殮葬補助


楊子佛教禮儀公司 台北服務處/ 撰文.2024-07-11

本文摘要

  1. 如何申請喪葬補助費?
    ①補助對象
    ②國軍人員本人申請
    ③國軍人員眷屬代為申請
    ④補助金額、多久收到補助款?
    ⑤注意事項
  2. 如何申請殮葬補助費?
    ①補助對象
    ②遺眷本人申請
    ③其他眷屬代為申請
    ④補助金額
    ⑤注意事項
  3. 參考網站
我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在服役時即參加軍人保險,有提供喪葬或殮葬補助,補助對象除了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還有軍事學校文職教師。國軍人員到各地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喪葬補助費。|楊子佛教禮儀公司

一.如何申請喪葬補助費?

1.補助對象

我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在服役時即參加軍人保險,有提供喪葬或殮葬補助,補助對象除了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還有軍事學校文職教師。

自108年7月1日起,國軍人員到各地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費、生育補助費或喪葬補助費。

2.國軍人員本人申請

  1. 可自行檢具戶口名簿影本、結婚、生育、死亡證明書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事實及相互關係文件,逕向官兵服務機關提出申領。
  2.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死亡登記時,主動表明國軍人員(喪葬補助)身分,出具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告知戶政事務所人員辦理死亡登記同時申請喪葬補助費跨機關通報服務,並同意電子戶籍謄本指定送達國防部辦理。
  3. 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國軍人員喪葬補助費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後,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並將申請書資料電子檔通報國防部辦理資格審查,將送件單交申請人收執。

3.國軍人員眷屬代為申請

  1.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死亡登記時,主動表明軍眷(喪葬補助)身分,告知戶政事務所人員同時申請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跨機關通報服務,並同意電子戶籍謄本指定送達國防部辦理。
  2. 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國軍人員喪葬補助費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受託人確認資料後,由受託人簽名或蓋章,並將申請書資料電子檔通報國防部辦理資格審查,將送件單交受託人收執。

4.補助金額、多久收到補助款?

  • 以眷屬死亡登記日當月申請官兵的薪俸額為準,父母、配偶或祖父母亡故補助5個月。子女亡故補助3個月。
  • 戶政事務所完成通報後,如無須補附其他佐證文件者,國軍財務單位於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完成審核撥付作業。想了解申辦進度,可詢問服務機關或電洽國軍各地區財務單位查詢。
  • 國防部有即時派送通知服務,申辦案件進行至撥付階段,將「發放」通知及匯款明細寄至官兵國軍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若因故無法如期撥付,則予「退件」通知,申領人獲悉退件原因後,可速洽原服務機關辦理補正。

5.注意事項

  1. 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軍公教人員,不可以分別申領喪葬補助,就同一死亡事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2. 國軍人員之養(繼)父母死亡,在不重領原則下,從寬就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擇一報領。
  3. 申請(外)祖父母喪葬補助費,須(外)祖父母無子女、或子女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無力謀生,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服務機關查明屬實,檢附「前一年度所得稅申報受扶養親屬證明」,其補助標準為5個月薪俸額。
    無力謀生係指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③.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4. 妊娠20週以上早產死亡之胎兒,可以同時申領生育及眷屬喪葬補助費,申請人可就嬰兒出生及死亡之事實,請醫院開具出生及死亡證明文件,至戶政事務所完成戶籍登記後,分別申領生育及眷屬喪葬補助費。

二.如何申請殮葬補助費?

1.補助對象

國軍現役期間亡故官士兵之遺眷,到各地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國軍人員死亡登記,可跨機關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殮葬補助費。

2.遺眷本人申請

  1. 攜帶死亡登記相關文件,主動表明遺族身分,出具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戶政事務所人員驗證身分,告知要辦理死亡登記同時申請殮葬補助費跨機關通報服務,並同意電子戶籍謄本指定送達國防部。
  2. 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國軍人員殮葬補助費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後,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並將申請書資料電子檔通報國防部辦理資格審查,送件單交申請人收執。

3.其他親屬代為申請:

  1. 攜帶死亡登記相關文件,主動表明親屬身分代為申請,出具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免附委託書),供戶政事務所人員驗證身分,告知要辦理死亡登記同時申請殮葬補助費跨機關通報服務,並同意電子戶籍謄本指定送達國防部。
  2. 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國軍人員殮葬補助費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受託人確認資料後,由受託人簽名或蓋章,並將申請書資料電子檔通報國防部辦理資格審查,送件單交受託人收執。

4.補助金額

  • 以死亡事實發生日期當月薪俸額為準。
  • 如亡故官兵薪俸額低於中尉五級,以中尉五級薪俸額發給,土葬者發給5個月;火化者發給7個月(須另外檢附火化證明文件)。

5.注意事項

  1. 申請火化給與標準的殮葬補助費,請申請人將火化證明文件送交國軍服務機關辦理。
  2.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明定,軍公教人員申領眷屬喪葬補助,以亡故人未擔任公職者為限,所以國軍官兵亡故,應就死亡事實,按「國軍官兵死亡殮葬補助費給與標準」申領國軍官兵死亡殮葬補助費,不可以由同為軍公教人員之配偶或其他親屬申領喪葬補助費。

三.參考網站

  • 行政院重要政策: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eea9e788-8551-4d7c-b66e-0cdf71b95398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40020&kw=%e9%99%b8%e6%b5%b7%e7%a9%ba%e8%bb%8d%e8%bb%8d%e5%ae%98%e5%a3%ab%e5%ae%98%e6%9c%8d%e5%bd%b9%e6%a2%9d%e4%b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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